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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讲述偷书贼的故事 [原创 2008-05-23 22:40:43]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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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去年读过令人感动到落泪的《偷书贼》,之后我在读书笔记里提到自己也曾经偷过书的往事以及列出那些偷来的书目,若水留言说想要了解其中的故事,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份“流水账”。或许,叫它“自白书”来得更贴切些。其实原本我不想写的,毕竟这一下子就把自己身上许多深藏不露的恶习曝出来,多跌份多丢人啊。可是既然应承过,我不能也做不到随手写些片儿汤话糊弄事儿。拖了这么久,这总算是鼓捣得差不多了,应该可以交差了吧?如果不满意,俺再改。

我第一次偷书是1990年,那年我初中一年级。我偷的第一本书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气球上的五星期》,这是凡尔纳出版的第一本科幻小说。我第一次读凡尔纳的小说是1986年上小学四年级时,读的也正是这本《气球上的五星期》。因为这么些“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印象极深,所以后来我第一次偷书便选择了它。

偷书的地点近在咫尺,那就是位于我家楼下父母所在单位的阅览室。那阅览室不算太大,大约相当于一个小型会议室。东面和北面靠墙摆着两排书架,藏书量不超过2000册。西面靠墙的一排架子上摆放报纸杂志。阅览室的门向北开在整个建筑的西北角,而这整个建筑是一座长方形平顶平房,那时候我们一帮小孩常常通过这阅览室南面玻璃窗外的矮墙爬到房顶玩耍。矮墙南侧是一栋东西走向的四层楼房,而位于三层的我家北阳台就正对着这阅览室。我经常在阅览室关门以后从阳台上俯视它,想象着自己独自一人坐在里面畅游书海。这阅览室的开放时间是上午9点至下午5点,晚上7点至9点,周日不开放。那时学校也都是一周六天上课,周日休息。每星期我最有时间看书的日子它却不开放,我想这是导致我最终偷书的原因之一。

有个小插曲,和我偷书没有直接联系,但却能明显反映出我个人行为上的堕落。在我开始偷书之前,主要是小学那几年,我每周一至周六放学以后的时间有一部分用来和朋友们玩,其余则是泡在阅览室里。因为贪玩和看书占去了我晚上睡觉前的大部分时间,所以我就没有时间写作业了,于是我便开始因不交作业而被老师批评并找家长。父母对我管教不严厉,一般只训斥几句而已,我也就不把这个当回事儿,人也变得没脸没皮了。这样的情况频繁发生后,每次放学如果我们楼里其他孩子都到家了而我仍迟迟未归,父亲就会骑着车子去学校接我,他知道我一定又是被老师给留下了。因为屡屡不交作业而在学校里出了名后,那时候的我不仅没有为此感到羞耻,反而还时常感觉良好,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我想,这样由着性子放纵自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算是后来我彻底堕落的先兆罢。

那时候其实我有不少书,但大都是小人书,现在我仍然收藏着一大箱子。有一小部分在几次搬家过程中遗失了,还有一些被我自己损毁了。据妈妈讲,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撕书,有不少老版本的小人书毁在我的手里。怪不得长大以后我变得对书非常爱惜,“读过的书还像新的一样”。(我一个同事的评语)这一定是对我小时候所欠“债务”的偿还。有时候,赎罪是在不知不觉间完成的。现在的这一箱子小人书能安然保存至今确实不容易。从延安“转战”韩城,由韩城再迁至西安郊县高陵,最终回到北京。在这整个“长征”的过程中,偶有遗失、损毁的,更多的则是新添。我待过的那几个地方颇让我觉得自豪:延安是革命根据地,红色首都;韩城是司马迁的故乡;西安吗,更不必多说了,历史悠久的古都城……不过这自豪感其实是后来才有的,是为了抚平或掩盖我因内心的负罪感而造成的心理阴影和创伤罢。

因为高陵是个小县城,周边就是农村,学校里的学生也大都是附近村子里农民的孩子,所以每年夏收、秋收都要各放十几天假。我们这些县城的孩子虽然不用去地里帮忙收粮食,但是学校规定学生们要上缴一定数量的粮食,因而我们也都要花些时间去地里拾麦穗、捡玉米棒子,剩下的大把时间就可以看书了。

小学毕业考试后至初中开学前有七十多天的假期,其中尤其是前三十几天没有人和我玩,父母单位里其他孩子们都还在上学,只有我年龄最大,已经提前放假。于是乎,因为这三十几天连续整天猫在家里看书,直接导致我从此彻底成为“四眼”一族。

上初中后,我的班级里终于有了个同好,于是我便把每次借来的书都带到学校共享。我记得那时候因为读了叶永烈的《飞向人马座》,我们俩还曾一起模仿着写过一篇中篇科幻小说。中学学校的管理比小学严得多,学业负担更重,放学时间更晚,作业也更多,因而我平时放学以后的业余时间明显被压缩了。再加上我家楼下的阅览室每次只能借一本书,还了上本才可以借下一本。所以呢,比之小学时更加强烈的读闲书的欲望迫使我们寻求其它方法来读到更多的书。于是偷书看似乎就成了我们最好的选择。这里需要补充一句,我印象中完全不记得当时学校是否有图书室或阅览室,估计应该是没有,不然我们也不会因为没有书源而去干偷书这件事。

现在回想当时偷书的经历,我发觉那还真是一件颇有难度的事。要想不留痕迹地进入阅览室,就需要把阅览室北面正门上面的玻璃卸下来。那块玻璃距地面的高度大约有一米五,好在固定玻璃的几枚小钉子是露在外面的,我们只需拔掉下边框的钉子就可以把玻璃取下来。然后我那位同好就可以托着我钻进阅览室。我们干这件事基本都是在星期六的晚上,周围一片黑暗而且很少有人经过的时候。想要读的书具体放在架子上的什么部位都是我事先踩好点的,所以进去以后不会耽误太多时间,很快就可以搞定并钻出来。每次我们只偷两本书,既不少亦不多。少了不够我们俩看,多了容易被管理员发现。不过虽然事先踩过点,也还是偶有拿错书的情况发生。记得有一次偷出一本《红旗谱》,我们俩谁也不感兴趣,挺厚的一本书又不方便带在身上,没办法只好给它藏到附近大食堂屋顶的瓦片下。等手里另一本书读完,再去找那本《红旗谱》,结果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们都不记得具体把书放在哪片瓦下。那大食堂屋顶有上千片大红瓦,不可能挨个儿翻开看,所以只得少还一本书回去。偷出来的书中,有我特别喜欢的,就没有放回去而是自己留下了。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次后,阅览室管理员发现书架上少了书,然后那门上的玻璃便被重新安装,我们就再没机会进去偷书了。

整个偷书的过程前后持续了不到一年。

1991年夏天,父母决定举家迁回北京。离别总是痛苦的,我当然也不例外。我想唯一的不同之处是,我心底或多或少总有一丝逃离的意愿,而这么快就得以成行,自然是松了一口气。但人毕竟都是矛盾着的,不能多偷出一些自己喜欢的书来,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所以在离开前,除了去借回一本自己想要得到的书外,我终于破釜沉舟干出了大白天砸玻璃进去偷书的荒唐事。幸或不幸的是,我居然没有被人当场逮到也没有被任何人怀疑。不久之后,我离开了陕西,但偷书的行为却并未因此而终止。

回到北京以后,书的来源如大洪水般猛地向我袭来,一下子就把我打蒙了。班级教室里有少年文库书柜,学校图书室的藏书量比在陕西时父母单位的阅览室多得多,学校附近有新华书店,而王府井那偌大无比的新华书店则彻底把我征服了。被震撼的结果却是适得其反,我不知道该读哪些书、该读什么书了。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一本书也没读,主要是根本读不进去。

到了91年冬天(如果没记错的话)北京第一届冬季特价书市在白石桥首体路南举办时,我又开始读书了。那年冬天格外冷,我去的那天西北风呼呼地吹着。买书的人不多,卖书的摊位也不多,基本都是出版社的,不像现在的书市私人摊位占了一半。那时的特价书市全都是各出版社的库存书,确实有不少老版书可淘而且价格便宜。当时我买的一本四百余页的《地学基础手册》只花了五毛钱。我还看到三本一套的《资本论》,硬皮精装只要三块钱,而现在当当网上钻石VIP折扣后的价格也要298.68元!真后悔当初没收一套。那会儿我读书、买书主要集中在科幻、科普方面,文学作品读得少也收得少。不对,应该说是古典文学读得少收得少,科幻小说也是文学作品,尤其是像儒勒·凡尔纳、威尔斯、阿西莫夫、克拉克等人的小说早就是公认的经典。或许就是因为那两年很少读纯文学作品,所以93年我第二次偷书的目标变成《大卫·科波菲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堂吉诃德》等等这些大部头了。

1993年夏天,初中毕业前夕的某天下午放学后,原本由班长掌管钥匙,只在有同学借书时才会打开,平时一直紧锁的班里少年文库书柜不知怎么就敞开了。柜子里大约有二、三十本书,看到别的同学各自拿走了他们喜欢的书,剩下《大卫·科波菲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堂吉诃德》、《暴风骤雨》这些没人要的书孤零零躺在柜子里,我那消失了两年的偷书的欲望重又燃起。于是乎,趁班里同学走光之后,我便把它们一股脑儿全塞进自己书包里。回家以后,因为害怕父母询问,我只好把它们藏在书架底层,上面用其它书籍压着。这些书就这么暗无天日地藏了好几年没敢拿出来看,直到1999年底拆迁,搬到新家添置了新书架,我才终于把它们请出来摆到显要位置上。

我这第二次偷书属于条件所致、头脑一热的顺手牵羊,不像以前那种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盗窃。再说了,窃书不算偷!说得好像挺理直气壮,其实俺心里虚着呢。因为除此之外,我还有过两次借书不还据为己有的行为。一次是借了同学两本书,虽说俺那同学不把那两本书当回事儿一直没问我要,但是我这种人家不要自己也就不支声的不道德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偷。另外一次是94年上中专期间从学校图书室借来的一本书:《大木筏》。当时这本书市面上买不到,而我又实在喜欢,所以便谎称自己不小心把它弄丢了,交了双倍书价的罚金后,它便顺理成章地摆到了我的书架上。而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我偷书的经历从他的作品开始,到他的作品结束,这可以算是圆满了。

    94年后,我再也没有偷过书,彻底改邪归正了。我这个偷书贼的故事到这儿是该结束了,而且也该结束了,我已经没有什么可写的了,那就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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